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落实“四早”要求,有效应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风险,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5月5日起,医疗机构对进入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
按照《通知》要求,医院自5月5日起对所有就诊人员,在落实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的同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所有就诊群众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就诊时及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